箏,也稱古箏。把箏稱為古箏,這是現代人對這一歷史悠久樂器的稱謂。自上世紀七、八十年代以來,上至高等音樂學府,下至城鎮俚巷,可謂弦歌處處,廣泛地被傳習,深受各階層的人們所喜愛。“古箏熱”逐步升溫,全國范圍內,據不完全統計,已有數百萬青少年,在學習這一樂器。但是,箏界和音樂理論界,在論及古箏流派時,咸稱中國古箏有山東、河南、潮州、客家與浙江五大箏派,而曾是中國古箏源頭的秦箏———陜西箏派,卻很少有人提及,乃至被排除在主流箏派外。為什么會產生這種狀況?古箏是我國最古老的彈撥樂器之一,早在先秦時期即流行于西陲(甘肅東南一帶的泛稱),也就是秦人最早的居住地。撰寫箏史或談論古箏的的源頭,人們往往會引證見之于《史記》的、李斯《諫逐客書》中“擊甕叩缶彈箏搏髀,而歌呼嗚嗚快耳(目)者,真秦之聲也”之說。陜西箏派的文膽焦文彬教授認為:“綜觀秦箏歷史,大體可分6個時期:1.創制與《秦風》時期;2.第一個光輝時期;3.鼎盛時期;4.擴散時期;5.入戲時期;6.振興時期。[1”]從箏的創制到秦始皇建立統一中華帝國,即公元前221年,是箏的第一個歷史時期。從秦始皇統一六國,到北朝周的滅亡,共七百多年為第二個時期。